榆林出台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
重大转化项目奖补金额最高可达2000万元
2025年12月04日
字数:748
阳光讯(记者 高小雨 通讯员 吴杰)近日,榆林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在产业发展、企业培育、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要素保障等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全市先进制造业规模扩张、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全力推进榆林新型工业化进程。
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方面,《措施》提出,要强化园区配套能力,对建设标准化厂房及定制化厂房的县、市、区(园区),根据面积给予500万元至1200万元不等的奖补资金,对新认定的市级特色专业园区给予300万元奖补资金,并支持各县、市、区(园区)聚焦“一县一业”发展首位产业,每年安排300万元至5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扶持。
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措施》设定了清晰的规模跃升奖励阶梯,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10亿元、100亿元等7个不同梯度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至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提升企业竞争力方面,对首次认定为“全国质量标杆”“全省质量标杆”、市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以及“榆林好产品”企业,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
《措施》明确,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各类研发平台、创新中心、示范企业等,最高按省级补助资金的200%给予配套奖励,市级认定平台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最高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重大转化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奖补金额最高可达2000万元。
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措施》提出,将工业技改奖补资金池提升至2亿元,并依据行业差异,按年度投资的10%至30%给予奖补;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对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奖补200万元、50万元;对通过“两化融合”、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的贯标企业给予3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补资金。
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方面,《措施》提出,要强化园区配套能力,对建设标准化厂房及定制化厂房的县、市、区(园区),根据面积给予500万元至1200万元不等的奖补资金,对新认定的市级特色专业园区给予300万元奖补资金,并支持各县、市、区(园区)聚焦“一县一业”发展首位产业,每年安排300万元至5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扶持。
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措施》设定了清晰的规模跃升奖励阶梯,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10亿元、100亿元等7个不同梯度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至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提升企业竞争力方面,对首次认定为“全国质量标杆”“全省质量标杆”、市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以及“榆林好产品”企业,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
《措施》明确,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各类研发平台、创新中心、示范企业等,最高按省级补助资金的200%给予配套奖励,市级认定平台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最高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重大转化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奖补金额最高可达2000万元。
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措施》提出,将工业技改奖补资金池提升至2亿元,并依据行业差异,按年度投资的10%至30%给予奖补;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对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奖补200万元、50万元;对通过“两化融合”、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的贯标企业给予3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