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交警进乡村普法

筑牢夏秋交通安全防线

2025年09月18日 字数:1047

  ■记者 芮扬 通讯员 张小默 文/图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期,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夏秋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各异的“千村宣教”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村民朋友身边。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的宣传民警走进凤县河口农贸市场,面向这里采购果蔬的村民及商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民警看到卖菜的大都是一些来自乡下的老年人,民警提醒他们,不管是步行还是驾驶车辆,在出行时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逆行;在通过路口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指示信号,不闯红灯,步行要走斑马线;在没有交通指示信号灯的路口则一定要注意观察,一看二慢三通过,不要在车前车后急穿乱闯马路。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岐山大队宣传民警走进故郡镇索王村丰源农业合作社,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与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向合作社参股人员讲解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危害。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眉县大队宣讲民警穿梭于各个摊位之间,向商贩和购物群众耐心讲解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提醒摊主在运送货物时务必戴好头盔,杜绝人货混装、违法载人等危险行为,摆摊设点切勿占道经营。通过生动的讲解与警示,引导群众将交通安全牢记心间,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太白大队、渭滨大队、扶风大队走进咀头镇凉峪村、高家镇枣园村、杏林镇菊花村等村,开展“千村宣教”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的心坎上。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彩页、进行文明劝导、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现场群众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和“一盔一带”的重要性。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县大队民警来到留凤关镇喇嘛泉村,针对农村地区“一老一小”这一重点群体,民警耐心叮嘱他们出行时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和过往车辆,不随意横穿马路,引导村民摒弃交通陋习,让交通安全知识真正走进每一位农村群众的心中,为农村地区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麟游交警走进西坊村蔬菜种植基地开展宣教活动,民警们手持拒绝酒驾的宣传资料和农村交通安全手册,一边将资料递到群众手中,一边用亲切的方言耐心讲解。
  下一步,宝鸡交警将持续推进“千村宣教”行动,让交通安全意识真正融入村民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成为每个人出行的“自觉习惯”,守护好每一个农村家庭的平安幸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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