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提示警惕虚假宣传防范养老服务消费风险

2025年09月10日 字数:482

(图片由AI生成)

  9月9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情况显示,当前,养老服务消费中的一些“坑老”“骗老”行为和不良营商手法时有出现。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切实减少养老服务消费侵权事件,全国老龄办、民政部、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特别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要防范养老服务消费风险。
  据介绍,一些组织未经登记便打着养老服务机构的名义开展活动,既无资质,又无质量保证,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方便消费者查询,民政部开通了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https://yanglao.mca.gov.cn/#/homePage),消费者可通过该平台查询或选择具备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
  在防范养老诈骗方面,风险提示指出,一些不法分子以“养老理财”“会员制养老”“投资养老项目”为名,承诺高额利息分红回报、优先入住资格或享受消费优惠,引诱老年消费者办理“会员卡”“预付卡”或投资入股,高额收取会员费、保证金或投资本金,诈骗老年消费者的钱财。建议消费者切勿轻信“高息回报”等各类虚假承诺,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风险提示还就规范签订服务合同、理性支付服务费用、警惕虚假宣传、谨防诱导式消费、严防信息泄露等事项作出提醒。
  据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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