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大队公告
2025年09月05日
字数:399
周波:
根据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能源金融贸易区)工作部向本大队移送的《关于上林府小区35号楼103室违法建设认定的函》(陕西咸资规能源金贸认函〔2025〕26号)记载,你在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区上林路南段以东的上林府小区35号楼103室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新建、改建、扩建城镇居民私房的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该案本大队已受理,现依法向你送达《陈述、申辩告知书》(西咸金贸综执陈申告字〔2025〕第033号),因直接送达、电子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送达上述文书,故依法向你进行公告送达。你在公告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有权向本大队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则视为你放弃权利。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18220614054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地址:西咸新区渭水园小区19号楼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大队
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大队
2025年9月5日
根据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能源金融贸易区)工作部向本大队移送的《关于上林府小区35号楼103室违法建设认定的函》(陕西咸资规能源金贸认函〔2025〕26号)记载,你在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区上林路南段以东的上林府小区35号楼103室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新建、改建、扩建城镇居民私房的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该案本大队已受理,现依法向你送达《陈述、申辩告知书》(西咸金贸综执陈申告字〔2025〕第033号),因直接送达、电子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送达上述文书,故依法向你进行公告送达。你在公告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有权向本大队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则视为你放弃权利。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18220614054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地址:西咸新区渭水园小区19号楼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大队
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大队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