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安全底线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陕西药品监管“十四五”成效显著
2025年09月04日
字数:845
阳光讯(记者 郑亚雷)9月3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总结“十四五”以来全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5年来,陕西药监系统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持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提升服务效能,医药产业创新环境不断优化,药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陕西实施药品全过程严格监管,建立药品安全质量风险动态防控体系,实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100%覆盖,累计开展药械化生产环节检查4839家次。全省共查处药械化案件14092件,涉案货值5.4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657件,“处罚到人”78人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合格率分别达到99.34%、94.98%和99.10%,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公众用药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监管能力持续提升。陕西印发《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若干措施》,设立省药监分局及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持续推进市县药品监管机构实体化、标准化建设。目前,全省已有专职检查员138人,其中国家级检查员44人,累计举办培训项目115个,培训人员超11000人次;建成陕西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和疫苗(药品)追溯监管系统,实现对重点药品全链条信息可追溯,并为9.1万余户药械化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完成信用评级2.1万余户。
在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陕西审评审批持续优化,大幅压缩药品再注册、技术变更和创新医疗器械初审时限;加强对创新产品的帮扶指导,实行“提前介入、一企一策”,推动产学研融合与成果转化。截至目前,陕西本土企业自主研发的1类创新药实现“零的突破”,4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26个第三类医疗器械进入技术审评,77个品规创新药品在研;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达130个,累计兑现企业奖励资金5270万元。
中药传承创新也迈出坚实步伐。我省发布《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四批共446项,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多项药材标准和炮制规范,积极推进“秦药”标准体系建设,形成促进中药传承创新的良好机制。
下一步,陕西药监系统将继续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监管与服务,推动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陕西实施药品全过程严格监管,建立药品安全质量风险动态防控体系,实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100%覆盖,累计开展药械化生产环节检查4839家次。全省共查处药械化案件14092件,涉案货值5.4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657件,“处罚到人”78人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合格率分别达到99.34%、94.98%和99.10%,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公众用药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监管能力持续提升。陕西印发《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若干措施》,设立省药监分局及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持续推进市县药品监管机构实体化、标准化建设。目前,全省已有专职检查员138人,其中国家级检查员44人,累计举办培训项目115个,培训人员超11000人次;建成陕西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和疫苗(药品)追溯监管系统,实现对重点药品全链条信息可追溯,并为9.1万余户药械化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完成信用评级2.1万余户。
在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陕西审评审批持续优化,大幅压缩药品再注册、技术变更和创新医疗器械初审时限;加强对创新产品的帮扶指导,实行“提前介入、一企一策”,推动产学研融合与成果转化。截至目前,陕西本土企业自主研发的1类创新药实现“零的突破”,4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26个第三类医疗器械进入技术审评,77个品规创新药品在研;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达130个,累计兑现企业奖励资金5270万元。
中药传承创新也迈出坚实步伐。我省发布《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四批共446项,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多项药材标准和炮制规范,积极推进“秦药”标准体系建设,形成促进中药传承创新的良好机制。
下一步,陕西药监系统将继续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监管与服务,推动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