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去法定代表人声明

2025年08月29日 字数:425
  本人王麒麟(身份证号:610124198703063953)现发表如下声明:本人已于2025年6月30日辞去西安金花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26302606M)及陕西金花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30405907W)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等一切职务,不再从事与西安金花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及陕西金花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任何事务,不再履行与上述职务有关的任何职责。因本人非以上两家公司股东,本人已要求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由于公司原因,至今未变更工商登记信息,且未归还本人签字章,请公司尽快选举出新的法定代表人,即日起3日内办理完成法人变更手续。否则,本人不排除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相关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公司承担。
  为此,本人特发表声明:自2025年6月30日起,本人不再是西安金花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金花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凡与西安金花宝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金花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本人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麒麟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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