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条例》9月1日实施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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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刘金)8月26日,咸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咸阳市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陕西省库容最大的战略水源储备库——东庄水库,迈入依法治理、系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0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关键实践。其集成防洪减淤、城乡供水、清洁发电和生态修复等多元功能,预计今年11月下闸蓄水,对保障黄河安澜、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首次明确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范围为“库区保护范围线外延一千米区域”,统筹衔接省级泾河岸线规划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实现了管理范围的法定化、精细化,为后续执法与保护提供了清晰的空间依据。针对库区生态脆弱性和水质安全敏感性,《条例》严格设立七类禁止行为,包括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禁止采石挖砂、禁止倾倒废弃物等,显著强化了对破坏生态行为的法律约束,为库区构筑起一道法治“高压线”。
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0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关键实践。其集成防洪减淤、城乡供水、清洁发电和生态修复等多元功能,预计今年11月下闸蓄水,对保障黄河安澜、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首次明确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范围为“库区保护范围线外延一千米区域”,统筹衔接省级泾河岸线规划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实现了管理范围的法定化、精细化,为后续执法与保护提供了清晰的空间依据。针对库区生态脆弱性和水质安全敏感性,《条例》严格设立七类禁止行为,包括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禁止采石挖砂、禁止倾倒废弃物等,显著强化了对破坏生态行为的法律约束,为库区构筑起一道法治“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