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用爱守护自然精灵

2025年08月22日 字数:455

  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 文/图)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咸阳市旬邑县公安局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积极履行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责,通过救助野生动物,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8月12日清晨,旬邑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家中飞来一只特别凶狠的“大鸟”,饲养的小鸡被“屠戮殆尽”,它被困鸡舍,疑似受伤,需要救助。森林派出所联合张洪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只身高约50厘米的肇事者——“猫头鹰”站在高处,圆睁的大眼睛俯视着周围在炫耀“战绩”,铁钩般的利喙还沾着羽毛和血迹。现场一片狼藉,散落的羽毛和残缺的鸡只尸体显示出这场“屠杀”的惨烈。
  经鉴定,其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属大型猛禽,是国内体型最大的猫头鹰。其头部有些许创伤和血渍,随着民警的到来,略显慌乱,在鸡舍内展翅躲避来掩饰自己被抓“现行”的狼狈,翼展达到一米五左右。面对这个“特殊嫌疑人”,民警立刻联系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进行“抓捕”。工作人员对雕鸮做了检查和护理,待其体力恢复后,将择机放归自然,希望它能“改邪归正”。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