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明确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实行定价管理
2025年08月18日
字数:750
阳光讯(记者 樊晓雨)8月14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有效减轻托育负担。
接受政府支持,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实行定价管理。具体包括: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是指接受场地费用减免、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的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
公办、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由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发布并定期更新。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按规定招收2至3岁幼儿,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其中,基本服务费包括保育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其他服务费是指在基本服务费外,托育机构为婴幼儿提供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或代收的伙食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非营利性原则,制定基本服务费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经营者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他服务费收取坚持自愿委托、方便幼儿生活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据实核定。
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由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引导托育服务机构与各县(区)卫健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公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收费管理与公办幼儿园保持一致。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进行定价管理,收费标准依据定价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
接受政府支持,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实行定价管理。具体包括: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是指接受场地费用减免、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的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
公办、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由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发布并定期更新。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按规定招收2至3岁幼儿,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其中,基本服务费包括保育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其他服务费是指在基本服务费外,托育机构为婴幼儿提供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或代收的伙食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非营利性原则,制定基本服务费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经营者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他服务费收取坚持自愿委托、方便幼儿生活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据实核定。
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由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引导托育服务机构与各县(区)卫健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公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收费管理与公办幼儿园保持一致。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进行定价管理,收费标准依据定价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