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公安跨省追击 守护群众“钱袋子”

2025年08月15日 字数:677
  ■记者 芮扬 通讯员 杨晓毅
  “夏季行动”开展以来,金台公安重拳出击,严打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用打击成效为平安“加码”。近日,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宝平路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四中队成功破获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8万余元。
  8月初,公安金台分局反诈中心接到辖区居民费女士报警,称自己遭遇了“交友刷单”诈骗,经济损失高达28.12万元。接警后,宝平路派出所迅速启动“所队联动”机制,并联合刑侦大队四中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办案民警经过缜密研判,发现费女士所有被骗资金均流入了闫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且闫某某卡内大量资金不仅已在浙江宁波、河南封丘等地通过ATM机取现,还经由支付宝、微信等渠道进行快速转移,存在明显异常。综合多方调查取证结果,办案民警查实闫某某在明知资金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充当“取款手”角色,亲自辗转绍兴、宁波、河南新乡3地,将涉案的28万元现金取出后交给其“上线”的犯罪事实。8月8日,办案民警日夜兼程,奔赴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地——浙江省绍兴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经过连续2天的周密布控和艰苦蹲守,于8月10日将犯罪嫌疑人闫某某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闫某某到案后,办案民警连夜展开审讯工作。面对强大的政策攻心和扎实的证据链,闫某某的心理防线被突破,对其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取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闫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金台公安将紧紧围绕上级公安机关的行动部署和要求,始终保持“严”的态势、攥紧“打”的拳头,以更精准的研判、更坚决的打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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