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5年08月12日
字数:387
阳光讯(记者 刘珺)近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由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推进的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完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划定,为全省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筑牢基础。
此次划定涵盖多类关键区域。其中,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子午岭——六盘山等区域7市(区)46县,面积2.44万平方公里;国家级重点治理区覆盖黄河多沙粗沙区3市(区)21县,面积2.8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主要分布于陕北黄土高原、黄河沿线及秦岭北麓,涉及6市(区)26县,面积1106平方公里。
为实现全域管控,该中心在国家级区域基础上,同步划定省级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形成两级全覆盖格局。省级预防区涉及10市(区)84县,面积6.17万平方公里;省级治理区覆盖10市(区)89县,面积9.13万平方公里;目前正指导各县(市、区)推进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确保年底前完成。
此次划定涵盖多类关键区域。其中,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子午岭——六盘山等区域7市(区)46县,面积2.44万平方公里;国家级重点治理区覆盖黄河多沙粗沙区3市(区)21县,面积2.8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主要分布于陕北黄土高原、黄河沿线及秦岭北麓,涉及6市(区)26县,面积1106平方公里。
为实现全域管控,该中心在国家级区域基础上,同步划定省级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形成两级全覆盖格局。省级预防区涉及10市(区)84县,面积6.17万平方公里;省级治理区覆盖10市(区)89县,面积9.13万平方公里;目前正指导各县(市、区)推进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确保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