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2025年07月04日
字数:567
■记者 李希
近期,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旨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并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专项工作通知,明确生态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本次评价涵盖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碳排放权交易履约企业及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全市共225家单位被纳入评价范围。
经县区初审、市级复核,最终初步评定A级(环保诚信)单位97家、B级(环保良好)单位116家、C级(环保警示)单位8家、D级(环保不良)单位4家。按照信用评价管理规定,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向拟评定为C、D级的企业送达了《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告知书》,并告知企业陈述和申辩途径。
评价结果确定后,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参评企事业单位实施差异化监管:被评定为A级的企事业单位,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免于或者减少检查频次,在项目资金、推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支持;被评定为C级、D级的,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取消法人及其负责人生态环境评优活动参评资格。此外,被评定为D级的企事业单位,暂停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或者其他生态环境资金补助。
近期,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旨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并持续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专项工作通知,明确生态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本次评价涵盖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碳排放权交易履约企业及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全市共225家单位被纳入评价范围。
经县区初审、市级复核,最终初步评定A级(环保诚信)单位97家、B级(环保良好)单位116家、C级(环保警示)单位8家、D级(环保不良)单位4家。按照信用评价管理规定,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向拟评定为C、D级的企业送达了《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告知书》,并告知企业陈述和申辩途径。
评价结果确定后,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参评企事业单位实施差异化监管:被评定为A级的企事业单位,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免于或者减少检查频次,在项目资金、推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支持;被评定为C级、D级的,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取消法人及其负责人生态环境评优活动参评资格。此外,被评定为D级的企事业单位,暂停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或者其他生态环境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