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月起施行

2025年06月30日 字数:348
  阳光讯(记者 缑青翠)近日,记者获悉,《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7月1日起施行。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减少垃圾数量和有害物质排放,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汉利表示,截至2025年5月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居民小区达1.43万个,覆盖率为97.9%。
  目前,全省已建成运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25座,日处理能力达2.31万吨;填埋场50座,日处理能力为0.65万吨,基本满足需求。此外,陕西省还建成了运行大件垃圾拆分中心45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53个,配置四分类运输车3868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9%以上。
  《条例》细化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合监督检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数据共享互通,形成管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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