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团”最高时速304公里
西安公安交警侦破摩托车高速公路追逐竞驶危险驾驶案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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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安交警侦破摩托车高速公路追逐竞驶危险驾驶案。
■记者 郭璟霖 文/图
近日,西安公安交管支队高交大队破获一起摩托车高速公路追逐竞驶危险驾驶案件,涉案嫌疑人共7名,其中对1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月22日,一段4分26秒的视频在短视频平台传播。画面中,多辆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交替追逐,持续加速,其中一辆摩托车的仪表盘指针始终维持在299公里/小时的最高刻度线上,发布者配文:“国外安全道路拍摄请勿模仿。”画面中道路指示牌上陆续出现了“华胥”“蓝田”“商洛”等字样。
“违法事实明显,案件逻辑清晰,要迅速侦办”。接到警情后,西安公安交管支队高交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抽调骨干警力成立“4·19”摩托车危险驾驶案专案组。专案组通过对视频内容与辖区道路情况进行比对,最终确定该条视频的拍摄地为沪陕高速西商段。专案组研判认为摩托车驾驶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应追究其团伙成员刑事责任。
4月22日晚,专案组召开专案工作会,视频画面中某加油站内嫌疑车辆集中加油的画面一闪而过。专案组成员反复观看视频,不断定格照片,最终确定视频中所显示的地点为丈八北路西加油站。通过调取途经公共区域画面,专案组民警掌握了更多嫌疑人信息。
4月24日,专案组结合嫌疑人网络社交账号信息、使用多种技术手段,实行动态跟踪抓捕行动,仅用时5个小时抓获7人团伙中5名嫌疑人,剩余2名嫌疑人经过调查确认身份信息后,也于次日抓获到案。
经查实,2025年4月19日13时许,骆某、汪某盛、冯某桐、严某帆、邓某、刘某珍、朱某轩等7人驾驶摩托车从西安绕城高速曲江收费站闯站进入。骆某等6人先后在西安绕城高速南段、沪陕高速西商段超速行驶、追逐竞驶,从沪陕高速玉山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朱某轩因为迷路,未能参与追逐竞驶行为。其中骆某经长安大学车速检验鉴定,其行驶期间最高速度达到304公里/小时,超出其车辆车速表最高显示速度299公里/小时,远超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近2.5倍。其余人员最高车速均超过200公里/小时。6名摩托车驾驶员的行为严重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专案组对这7名嫌疑人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现,7人皆知道我国高速公路限速和相关道路通行规定,但拿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来追求刺激、炫技或是测试车辆性能。
近年来,有摩托车驾驶人为了博取流量,追求刺激或体验车辆性能,驾车追逐竞驶、飙车“炸街”。这些行为涉嫌严重违法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飙车“炸街”、追逐竞驶等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极大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西安公安交管支队将坚决予以打击,全力维护社会安全与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