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5年06月11日 字数:490
  根据公安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国务院联席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核查我局依法冻结的“2024.12.16张*英被电信诈骗案”涉案账户6228481829048424270(账户名:刘*杰,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沂 南 县 支行)、 涉 案 账 户6222081402007726312(账户名:林*,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平潭万宝支行)、涉案账户6212262002012755066(账户名:刘*珊,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 海 口 岸 支 行)、 涉 案 账 户 :6230580000145721895(账户名:黄*朋,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前山支行)、涉案账户:6222620780008213457(账户名:吴*换,开户行:交通银行珠海口岸支行)中包含受害人张*英被骗资金,冻结资金可直接溯源受害人,应溯源返还人民币102000元、3767元、62143元、194371元、78766元。
  现就该案件资金返还事宜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7月6日。公告期间,以上账户涉及的相关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提出,我局依法进行审核;未在本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进行资金返还。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警官 吴警官
  联系电话:029-33880951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彩虹一路1号内
  咸阳市公安局彩虹分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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