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年生态环境改善成效显著

2025年06月09日 字数:719

阳光讯(记者 韩冯盼)6月4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24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 《公报》),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自然生态、声环境、辐射环境、农村环境等七个部分。
  2024年全省国考10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8,同比改善5.8%;优良天数294.6天,同比增加11.7天;PM2.5浓度同比改善7.9%。在111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7个,占比96.4%,连续3年消除劣V类断面,国家考核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根据《公报》,全省持续筑牢秦岭区域、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三大生态屏障”。
  我省加强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健全常态长效保护机制,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执法检查,秦岭陕西段生态质量指数达到“一类”(最高类别)。
  保黄河安澜。我省签订黄河流域(晋陕蒙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执法,黄河流域26处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保持“长治久清”,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3年达到Ⅱ类水质。
  护一泓清水。陕西扎实推进白河县硫铁矿污染治理,有序实施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汉丹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Ⅱ类及以上。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6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50个。坚决禁止打着生态环境保护幌子搞“一刀切”行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陕西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对涉重金属矿山环境污染防治的8项标准立项。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达4545.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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