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进企业
西安市莲湖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25年05月28日
字数:555
阳光讯(记者 侯菲)5月23日,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法院走进宏府投资集团公司,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莲湖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公证处、区人民调解协会以及企业代表等5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莲湖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贺薇围绕民法典合同编,结合房地产领域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详细讲解了合同订立与履行阶段的风险防范、违约责任承担等法律问题,并针对宏府投资集团的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为企业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提供专业指导。
座谈交流会上,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人向企业介绍“1+5+N”法律服务模式、企业“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以及行政指导型涉企合规指引“131”工作开展情况,充分收集企业法治需求及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建议,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指导。
“保回迁项目的账目查封是否有前置程序?”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区公证处公证五部部长黄晶和区人民调解协会党支部书记马李龙结合实务经验,逐一给予专业解答,为企业答疑解惑、纾困解难。
作为“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此次普法活动旨在通过强化企业法治意识,进一步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基础。
下一步,莲湖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通过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务实举措,构建“一站式”法律服务体系,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企业用得上的方式,将民法典的法治精神转化为生动实践。
活动现场,莲湖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贺薇围绕民法典合同编,结合房地产领域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详细讲解了合同订立与履行阶段的风险防范、违约责任承担等法律问题,并针对宏府投资集团的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为企业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提供专业指导。
座谈交流会上,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人向企业介绍“1+5+N”法律服务模式、企业“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以及行政指导型涉企合规指引“131”工作开展情况,充分收集企业法治需求及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建议,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指导。
“保回迁项目的账目查封是否有前置程序?”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区公证处公证五部部长黄晶和区人民调解协会党支部书记马李龙结合实务经验,逐一给予专业解答,为企业答疑解惑、纾困解难。
作为“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此次普法活动旨在通过强化企业法治意识,进一步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基础。
下一步,莲湖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通过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务实举措,构建“一站式”法律服务体系,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企业用得上的方式,将民法典的法治精神转化为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