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年05月14日
字数:651
■记者 李希
排查整治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是提高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防范辐射安全风险,守牢辐射环境安全底线的重要手段。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对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日常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围绕各类射线装置和放射源使用单位是否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否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及放射源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否合理、是否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等重点内容,逐一核查,对发现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督促制定整改计划、跟踪督办、限期整改、销号管理,特别是中、省反馈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存在的缺失或过期信息,要落实专人,严格审核,及时更新和完善;同时,建立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安全管控到位。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围绕重点辐射类建设项目是否制定环境保护与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是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辐射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和环评要求;防护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监测报告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竣工验收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内容,深入核查,从严监管;要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重点项目快速、安全落地,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排查整治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是提高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防范辐射安全风险,守牢辐射环境安全底线的重要手段。近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对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日常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围绕各类射线装置和放射源使用单位是否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否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及放射源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否合理、是否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等重点内容,逐一核查,对发现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督促制定整改计划、跟踪督办、限期整改、销号管理,特别是中、省反馈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存在的缺失或过期信息,要落实专人,严格审核,及时更新和完善;同时,建立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安全管控到位。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围绕重点辐射类建设项目是否制定环境保护与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是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辐射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和环评要求;防护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监测报告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竣工验收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内容,深入核查,从严监管;要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重点项目快速、安全落地,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