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印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

2025年05月14日 字数:324
  阳光讯(记者 韩冯盼)近日,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西安市教育局印发《西安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规范西安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登记管理及西安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指引》对培训场所和从业人员都有了明确要求。办学场地楼层不得高于4层,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独立使用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且教学场所面积应不低于办学场所总面积的80%。同一时段内教学类用具
  生均比不低于1颐1,中大型实验设备生均比不低于1:3。
  《指引》还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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