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甘蓝”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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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张伟 通讯员 孙佳)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二五号公告,对“太白甘蓝”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太白甘蓝”于2010年12月2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023年10月,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统一认定有关工作部署,宝鸡市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太白甘蓝”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转化工作。
“太白甘蓝”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工作开展以来,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太白甘蓝”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权利人参加宝鸡市地理标志培育工作现场会,提高了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与保护、地理标志申请培育、保护及运营等方面的认识。“太白甘蓝”地理标志产品作为该批次宝鸡市唯一获得认定的产品,是太白县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的又一重大突破。
“太白甘蓝”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工作开展以来,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太白甘蓝”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权利人参加宝鸡市地理标志培育工作现场会,提高了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与保护、地理标志申请培育、保护及运营等方面的认识。“太白甘蓝”地理标志产品作为该批次宝鸡市唯一获得认定的产品,是太白县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的又一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