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交警开展精准宣教活动
2025年04月08日
字数:642
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 通讯员 袁海艳 徐颖)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筑牢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防线,近日,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提前部署、精心谋划,走进彬州市公刘中学、公刘小学、城关幼儿园开展了精准宣教活动。
宣传活动中,宣传民警充分考虑到中小学生年龄层次不同、认知能力有差异、好奇心强、活泼好动、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以及上下学期间交通状况较为复杂等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借助生动有趣的动画视频,通过互动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含义,以及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安全乘车等方面的交通安全基础知识。
宣传民警着重强调: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车上路。同时,民警借鉴近年来发生的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详细讲解了未到法定年龄驾驶非机动车的危害,以及驾驶自行车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相关法律规定,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在课堂上,孩子们踊跃参与互动、积极回答问题,在欢乐的氛围中学到了交通安全知识。
宣传民警希望,各个学校能够认真组织学生观看由公安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体育青少年节目中心联合推出的交通安全主题课,并通过开展主题班会、举办手抄报比赛、利用校园广播宣传等形式,持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们能够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让安全、文明、出行成为他们的自觉习惯。
宣传活动中,宣传民警充分考虑到中小学生年龄层次不同、认知能力有差异、好奇心强、活泼好动、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以及上下学期间交通状况较为复杂等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借助生动有趣的动画视频,通过互动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含义,以及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安全乘车等方面的交通安全基础知识。
宣传民警着重强调: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车上路。同时,民警借鉴近年来发生的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详细讲解了未到法定年龄驾驶非机动车的危害,以及驾驶自行车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相关法律规定,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在课堂上,孩子们踊跃参与互动、积极回答问题,在欢乐的氛围中学到了交通安全知识。
宣传民警希望,各个学校能够认真组织学生观看由公安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体育青少年节目中心联合推出的交通安全主题课,并通过开展主题班会、举办手抄报比赛、利用校园广播宣传等形式,持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们能够深刻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让安全、文明、出行成为他们的自觉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