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

推广无人仓、无人装卸等技术装备

2025年03月28日 字数:899
  阳光讯(记者 王怡纯)记者3月26日获悉,省发展改革委近日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并印发了《陕西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7年,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实现新突破,货物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铁路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快,国家物流枢纽体系和现代物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基本形成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物流市场,现代物流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战略支撑显著增强。
  《方案》共分为6大部分,分别从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完善公路运输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物流运行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
  在降低运输成本方面,推动公路货运市场治理和改革,着力增强大件运输服务效能,优化大件运输审批流程,强化安全通行服务保障,优化货物运输营商环境,推动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体系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得针对货运车辆车籍实施排他性区域限制措施;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优化收费公路政策,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继续给予粮食、化肥、化工、石料等优惠灵活铁路运输价格政策;推进传统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智慧公路、智慧物流枢纽、智慧物流园区等新型设施发展;推广无人车、无人仓和无人装卸等技术装备;支持物流园区、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等绿色化升级改造;开展绿色物流企业对标达标行动。
  在降低仓储成本方面,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再用钢轨、轨枕及既有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设备,降低专用线建设成本,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物流园区新增物流仓储用地给予重点保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工具,支持海外关键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在降低管理成本方面,《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内陆港建设工程,降低内陆枢纽的集货和通关成本,率先实现海关、铁路、场站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取消签字、盖章等手工环节。
  在保障措施方面,加强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提高大宗商品运输能力;依法依规保障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临空经济区、临港经济区、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仓储设施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物流园区新增物流仓储用地给予重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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