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浐灞分局通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例

2025年01月14日 字数:360
  阳光讯(记者 郭璟霖 通讯员 王怡丁)近日,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依法查处了多起非法储存、运输、售卖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现就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12月31日,张某、徐某在西安市灞河东路后海区域附近非法售卖烟花爆竹21箱被查获,分别被行政拘留5日;2024年12月31日,张某在西安市灞河东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27箱被查获,被行政拘留5日;2024年12月31日,李某在西安市灞河东路后海区域非法运输烟花爆竹13箱被查获,被行政拘留5日;2024年12月31日,白某、药某在西安市灞河东路后海区域非法运输烟花爆竹13箱被查获,分别被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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