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除西安市外解除落户限制
到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接近70%
2025年01月02日
字数:843
阳光讯(记者 韩冯盼)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陕西省贯彻〈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我省将全面实行“实际工作垣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取消全省(除西安市外)落户限制。到203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接近70%。
我省将全面实行“实际工作垣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取消全省(除西安市外)落户限制,实现省内(除西安市外)户口通迁。
充分发挥居住证实际持有时间省内互认政策效用。制定合法稳定租赁住房落户政策实施细则,在街道社区设立公共户口为租房落户提供便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实现户口迁移业务和开具户籍类证明事项“跨省通办”。完善“互联网垣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持续优化“陕西电子居住证”办理流程。
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标准。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扩大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居住地享受同等待遇范围,逐步将流动人口居住生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就学、法律援助、城市公共服务等方面内容纳入居住证管理范畴,逐步实现“一证通”。到203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70%。
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新一轮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支持开展订单式用工培训。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劳务品牌培育、就业服务提质“三项工程”,扎实开展“春风行动”“雨露计划”等就业帮扶专项活动,动态优化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健全与技能等级挂钩的薪酬制度。
扩大公办学位供给,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按照编制标准配置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应保尽保。
持续健全保障性住房“1垣N”政策体系,采取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等方式,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水平。
我省将全面实行“实际工作垣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取消全省(除西安市外)落户限制,实现省内(除西安市外)户口通迁。
充分发挥居住证实际持有时间省内互认政策效用。制定合法稳定租赁住房落户政策实施细则,在街道社区设立公共户口为租房落户提供便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实现户口迁移业务和开具户籍类证明事项“跨省通办”。完善“互联网垣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持续优化“陕西电子居住证”办理流程。
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动态调整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标准。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扩大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居住地享受同等待遇范围,逐步将流动人口居住生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就学、法律援助、城市公共服务等方面内容纳入居住证管理范畴,逐步实现“一证通”。到203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接近70%。
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新一轮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支持开展订单式用工培训。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劳务品牌培育、就业服务提质“三项工程”,扎实开展“春风行动”“雨露计划”等就业帮扶专项活动,动态优化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健全与技能等级挂钩的薪酬制度。
扩大公办学位供给,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按照编制标准配置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应保尽保。
持续健全保障性住房“1垣N”政策体系,采取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等方式,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