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成功创建为“平安单位”
2024年12月16日
字数:643
阳光讯(记者 任军)近日,汉中市汉台区委印发《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平安汉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命名2023年度区级平安单位、平安村(社区)的决定》,授予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平安单位”称号。近年来,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认真履行平安建设工作职责,有力维护了单位和地方的稳定。
高度重视、健全机制。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健全组织保障,设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站领导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平安创建工作,形成了覆盖全站的平安创建工作网络,为平安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健全制度保障,针对安全、稳定等工作实际,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定期检查、排除隐患。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全面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确保办公区、实验区、库房、车辆等安全,在办公区域安装摄像头6个,财务室、库房安装蓝盾报警装置2套,配备灭火器80个;严格实验室管理,切实规范用水、用电、用气和有毒有害试剂等使用,全面落实防盗、防火、防爆、防毒害、防触电等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杜绝办公场所乱拉电气线路,避免超负荷使用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邀请省站专家来单位,对水、土、气相关实验室进行合理规划布局,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与仪器设备供应商联系,要求其派出设备工程师对新购置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到规范操作、安全操作,预防因仪器设备操作不当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三是利用“6·5环境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高度重视、健全机制。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健全组织保障,设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站领导班子成员专门负责平安创建工作,形成了覆盖全站的平安创建工作网络,为平安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健全制度保障,针对安全、稳定等工作实际,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定期检查、排除隐患。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全面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确保办公区、实验区、库房、车辆等安全,在办公区域安装摄像头6个,财务室、库房安装蓝盾报警装置2套,配备灭火器80个;严格实验室管理,切实规范用水、用电、用气和有毒有害试剂等使用,全面落实防盗、防火、防爆、防毒害、防触电等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杜绝办公场所乱拉电气线路,避免超负荷使用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邀请省站专家来单位,对水、土、气相关实验室进行合理规划布局,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与仪器设备供应商联系,要求其派出设备工程师对新购置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到规范操作、安全操作,预防因仪器设备操作不当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三是利用“6·5环境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