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老幼共托”新模式 解决“一老一小”照护难题

2024年12月11日 字数:1089
  近年来,社会老龄化发展,养老压力日渐增长,而不少幼儿园却面临着招生越来越困难,为解决经营困境,一些幼儿园开始探索“老幼共托”新模式。“老幼共托”是将托老和托幼服务相融合,老人和孩子在同一空间下共同生活和互助,方便家庭照护,满足代际融合需求,缓解家庭和社会压力。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修订印发的《“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统一规划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城市‘一老一小’等整体解决方案。”方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随着生活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的预期寿命持续延长,人口老龄化快速上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截至2020年,西安市常住人口1295.29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207.53万人,占16.02%。预计到2025年,西安市常住人口将达到1500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300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0%以上,将从轻度老龄化阶段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十四五”时期,西安市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期的五年。
  在政策的推动下,更加有效地服务老年人及适合市场发展需求的养老模式都在蓬勃地发展着,而“老幼共托”模式促进了资源共享,实现了居住空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日渐闲置的幼儿园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设施不足的压力,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降低了运营成本。其次,“老幼共托”为相关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伴随“老幼共托”的发展,会形成养老、托育、医疗服务等产业,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就业,形成一系列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了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工作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然而,托老和托幼虽有行业相通之处,但功能仍有不同,转型发展并不简单,需要多方合作。政府要加快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符合托老托幼融合服务体系的规划、保障、监管政策和标准,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养老具有较强专业属性,幼儿园要对部分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从老幼人群各自的需求出发,设计合理的活动空间,同时积极探索老少皆宜的课程和活动。相关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培训,加强业务能力。学校可结合行业发展,整合医疗、养老和教育资源,开发老幼服务课程体系,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定向培养更多养老托幼的专业复合型人才,满足高质量养老托幼服务的需求。
  “扶老携幼”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老幼共托”模式是对现有社会照护模式的创新探索,是应对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的积极举措,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新模式的推广必定会遇到困难和挑战,相关部门应鼓励和引导机构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进行探索和推进。
  记者 曹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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