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交警将计就计智斗“巨无霸”车队 一次行动查扣17辆“百吨王”

2024年11月20日 字数:1370

  ■记者 郭璟霖 通讯员 王媛 文/图
  “百吨王”是公路货运界的“巨无霸”,每辆车的载重量在100吨左右,近年来,由于利益驱使,有些车主铤而走险,超载拉运,引起车体变形、刹车失灵,极易发生侧翻事故,对周边行驶车辆和行人构成了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巨大威胁。过载承重,也会对公路路面造成极大损害,导致路面坑洼或是地基受损塌陷。
  本着交通事故预防源头风险隐患打击和“减量控大”的目的,近期,西咸交警大队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超载行为,一举查扣处理了超载“百吨王”17辆,对其中单次超载重量达300%以上,且屡教不改的陕DB115/陕B7112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主李某鹏予以刑事拘留,开启了陕西省对严重超载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序幕。
  2024年8月14日凌晨4时,当整座城市都沉浸在夜幕中时,一辆小型私家车不远不近地尾随在交警巡查车的后面。“注意!交警正在上林北路查酒驾,千万不要到这条路上来……”车内,副驾驶座位上的人一边紧盯着交警的行踪,一边用手机向同伙实时报告着。跟踪车辆直到看着所有警车驶进交警队的院子里后,才掉转车头,一溜烟地向夜幕中驶去。
  与此同时,西咸新区兰池四路上,一支“百吨王”货车队伍悄然出发了。这些号称“百吨王”的大货车,每一辆的载重量都在100吨左右,它们庞大沉重的身躯压得路面“嘎嘎”作响。“大货车,靠边停车,我们是西咸交警,请接受检查。”见到交警,“百吨王”的驾驶员们惊诧不已:交警们不是已经归队休息了吗?是谁谎报“军情”?“请配合交警例行检查!”就在交警下车的瞬间,驾驶员们迅速弃车,四散奔逃,现场只剩下不堪重负的大货车和严重超载的货物。
  西咸交警大队辖区是从宝鸡运货至西安、咸阳的必经之路,常年有大型货运车辆通行。进入8月,交警在夜间巡逻防控过程中发现大货车违法行为有所增加,尤其是超载违法行为较为猖獗。经调查,西咸交警大队发现有一支专门从事超载运输的“百吨王”车队出没在辖区道路上,车队还会组织人员跟踪夜查交警,通过手机、电台等通信工具将交警行踪通报给超载车辆的驾驶员。西咸交警大队经过精心部署,于8月14日凌晨,与“百吨王”车队玩了一出将计就计,一举截获了正在实施严重超载违法行为的“百吨王”大货车17辆,并对车辆进行了查扣,严厉打击了超载违法行为。
  查处现场触目惊心,超载最严重的陕DB1155/陕B7112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吨位49000千克,实测总重142520千克,超限93520千克,超限率达到190.86%,实际负重约为限载最大重量的300%。
  经民警调查取证, 陕DB1155/陕B7112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实际经营人为李某鹏,该车在今年的6月19日就曾因“超载百吨”被西咸交警大队查获并处罚过;7月25日,因其超载违法行为,西咸新区交警大队向咸阳市礼泉县交警大队发送了抄告函,要求其进行整改;8月6日,礼泉县交警大队向该车挂靠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月9日,李某鹏被车辆挂靠公司约谈整改,但李某鹏拒不执行整改要求;8月14日,该车因再次超载上路行驶被交警部门查获。
  对于这样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且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西咸交警大队决定依法从重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施行)》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西咸交警大队以“危险作业案”对李某鹏进行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鹏已被刑事拘留,该案已移送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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