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继续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2024年11月08日
字数:736
阳光讯(记者 郭璟霖)11月6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在西安市相关区域继续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行时间:2024年11月11日(周一)至2025年11月7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限行区域: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污染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各郊区县、西咸新区可根据辖区交通实际,按照此限行规则发布相关区域限行通告。
限行时间:2024年11月11日(周一)至2025年11月7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限行区域: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污染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各郊区县、西咸新区可根据辖区交通实际,按照此限行规则发布相关区域限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