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司法局聚焦“微”能量
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互动线上平台
2024年11月05日
字数:756
■记者 郭璟霖 通讯员 雷孟轲
近年来,碑林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和全市“八个新突破”、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部署,充分发挥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聚焦“微”能量,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互动线上平台,形成新媒体“微”平台的集群效应和规模优势,为碑林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碑林区司法局将新媒体建设纳入局党组会议议程,从宣传定位、阵地布局、融合发展、矩阵联动等方面作出系列部署,同时,在稿件的审核发布上,坚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与时效性。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法治碑林”官方微博连续两年荣获“全国十大司法行政系统微博”称号;组建司法局融媒体工作室,把懂法律、懂技术、懂宣传的人才糅合在一起;邀请资深新闻宣传工作者等为全局年轻干部讲授新闻宣传技巧。
碑林区司法局聚焦为民服务成效,常态化走入基层、走入一线,收集典型案例、感人故事等一手素材,开设“法援小故事”“人民调解365碑林模式”等专栏,充分运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宣传形式和元素,立体化、全方位、多角度传递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正能量;将新媒体工作阵地向网下延伸,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体系优势,通过线下普法宣传和线上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群推广公众号文章和普法小视频,实现辖区560余个微信群全覆盖,极大提高了群众知晓率。截至目前,“法治碑林”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累积关注量突破2万人次,位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
“法治碑林”设立法律服务、法治建设、法治互动三大模块,融合法律援助、公证办理、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等主要业务,目前点击量已达万余次,成为便捷群众的重要载体,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碑林区司法局将继续创新理念、创新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品牌,运用好新媒体平台,讲好碑林司法行政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
近年来,碑林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和全市“八个新突破”、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部署,充分发挥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聚焦“微”能量,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互动线上平台,形成新媒体“微”平台的集群效应和规模优势,为碑林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碑林区司法局将新媒体建设纳入局党组会议议程,从宣传定位、阵地布局、融合发展、矩阵联动等方面作出系列部署,同时,在稿件的审核发布上,坚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与时效性。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法治碑林”官方微博连续两年荣获“全国十大司法行政系统微博”称号;组建司法局融媒体工作室,把懂法律、懂技术、懂宣传的人才糅合在一起;邀请资深新闻宣传工作者等为全局年轻干部讲授新闻宣传技巧。
碑林区司法局聚焦为民服务成效,常态化走入基层、走入一线,收集典型案例、感人故事等一手素材,开设“法援小故事”“人民调解365碑林模式”等专栏,充分运用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宣传形式和元素,立体化、全方位、多角度传递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正能量;将新媒体工作阵地向网下延伸,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体系优势,通过线下普法宣传和线上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群推广公众号文章和普法小视频,实现辖区560余个微信群全覆盖,极大提高了群众知晓率。截至目前,“法治碑林”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累积关注量突破2万人次,位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
“法治碑林”设立法律服务、法治建设、法治互动三大模块,融合法律援助、公证办理、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等主要业务,目前点击量已达万余次,成为便捷群众的重要载体,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碑林区司法局将继续创新理念、创新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品牌,运用好新媒体平台,讲好碑林司法行政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