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游客自带景区却可自卖 价格还翻了几倍

限制游客带食品入景区合法吗?

2024年10月30日 字数:2934

  图片据《法治日报》

  “只有他们(景区商家)卖的东西才可以带进去吃,我们自己拿的食物就不能带。”近日,有游客发布了这样一则视频。视频中,景区工作人员制止了游客带食物上山的行为,称:“每天山上都是鸡爪、瓜子皮等垃圾,清扫任务重。”此事引发了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认为:“不如明说只能买景区的东西吃……就是为了强制让游客购买景区的商品。”也有网友对景区的做法表示支持,认为:“很多游客吃完食物,就随手一扔,导致景区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很大。有些游客还会随手将果汁、汤汁等倒在树底下,导致景区的很多珍稀树木都死了。”
  记者梳理发现,景区能否自带食物之争并非个例。国内多个景区都曾以污染环境为由,提出“禁止在景区内冲泡面”“不能以任何形式给游客提供开水泡面”等相关规定与倡议,并由此引发争议。
  出于环保安全考量 景区限制食品入内
  前不久,稻城亚丁景区因怕污染水体禁止游客自带泡面一事引发公众讨论。
  有游客发布视频称,景区工作人员制止其冲泡自带的泡面,却有环卫工人将食物汤汁随意倒入草地。随后,稻城亚丁景区发布通报称:经调查,视频中反映的销售热干面和环卫工人不按规定处理面汤的情况属实。针对游客自带的方便面,景区将免费提供开水和场所,统一收集和规范垃圾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不少景区都曾对游客自带食品进景区或食用泡面等冲泡类食物作出过禁止性规定。
  2019年年初,上海某高校大学生小王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小王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不合法,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便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了法庭。案件经司法机关主持调解,原告和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补偿原告50元。随后,迪士尼方面宣布调整原有的食品和安检规定,表示游客可以携带供本人食用无须加热加工的食品及饮料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
  2023年,有游客反映,安徽黄山风景区规定,不能以任何形式给游客提供开水泡面。此事引发争议后,黄山风景区发布通报称,盒装方便面食用后的残羹与汤料包如果处理不当,会造成环境破坏,也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黄山风景区没有、也不会禁止游客带方便面上山,但提倡游客不要在山上冲泡方便面食用。
  记者梳理发现,景区对特定种类食品作出禁入或限制性规定,主要是出于环保、安全等因素的考量。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游客对自带食物的需求。采访中,不少游客反映,之所以带食物进景区,或因景区餐饮价格太贵,或因景区缺乏相应的餐饮服务。
  “当景区内部销售禁止游客携带的相同商品且价格高昂时,便与禁止自带食物的规定形成了鲜明矛盾,导致游客难以信服景区的初衷仅仅是为了保护生态。这种明显的不一致性加剧了公众对景区规定的质疑,游客因此感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进而引发景区与游客之间的利益冲突和信任危机。”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表示,这是价格合理性与消费者预期之间的差异问题。
  对于景区是否有资格对游客携带食物的行为进行限制,刘思敏认为,需明确区分公益性重要景区与普通景区。
  “具体而言,如敦煌、九寨沟、张家界等景区,因其不可替代性及深厚的文化底蕴(源于自然或历史),被视为独特且珍贵的公共资源。”针对此类景区,刘思敏认为,不应限制游客携带食物与水源,因为这些是游客基本需求的一部分,且景区作为公共资源,应保障游客的合理需求。然而,对于特定区域,如敦煌洞窟内部,由于保护文物的需要,确实需要严格管理游客行为,防止乱丢垃圾等破坏行为产生。在此情况下,应该探讨并实施有效的管理与处罚措施。对于公益性重要景区来说,理应平衡游客需求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既要保障游客的基本权益,也要加强对文物及自然环境的保护。
  景区饮食价格高昂 定价应当公平合理
  记者调查发现,让不少游客对景区饮食限制大为诟病的重要原因在于一些景区的餐饮价格过高。
  根据公开信息,稻城亚丁景区售卖的热干面22元,而景区外超市的售价仅为8元。有游客在广东珠海长隆度假区某餐厅就餐时,两个人点了一份鸡肉饭套餐、一份河粉、一份鱼丸、两杯饮料就花了200多元,而且两个人都没吃饱,但“舍不得再点了”。江苏游客黄女士不久前去内蒙古某湿地公园旅游时,发现景区物价贵得离谱——市里3元的冰棒在景区卖10元一根,一小瓶酸奶也要卖十几元。
  景区内的食品可以随意定价吗?是否应当有所限制?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峰认为,依据价格法规定,除了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其他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景区售卖的食物饮料价格一般属于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的范围。
  “不过,依据价格法等规定,经营者在定价时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而不是通过限制消费者自带食物制造紧缺,并通过高价销售的方式非法获利。”朱晓峰说。
  在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旅游研究与规划设计中心总工程师齐晓波看来,旅游景区内食品饮料价格比日常消费偏高,很大因素在于其承担了特殊体验场景的品牌消费溢价。市场调节价允许经营者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定价,但同时也受到法律提升餐饮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景区屡屡“吃”出争议,如何解决?
  河南老君山景区聚焦游客饮食需求,连续多年推出“一元午餐”。从去年国庆期间的现场视频来看,“一元午餐”摊位前游客络绎不绝,招牌上写有“无人值班,自觉投币”等字样。工作人员表示,去年国庆假期共售出“一元午餐”2.3万余份。
  “从为游客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角度来讲,建议从两个方面对景区现有的商业运营及管理进行优化完善。”齐晓波建议,一是景区在出台相关规定时,应做到事前与游客充分沟通调研、事中在景区相关宣传中充分告知、事后在遇到问题时及时调整完善;二是景区应做好商业利益与游客需求之间的充分结合,对景区内的餐饮、住宿以及旅游商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定价,既要考虑到特殊消费场景的品牌溢价,又要兼顾消费者公平交易的原则。
  朱晓峰认为,景区面向游客开放,一方面应提升餐饮服务质量,确保景区内的美食街和餐饮点提供丰富多样、价格合理的餐饮选择,满足游客的不同口味和需求;对景区内提供食物等服务进行合理定价,确保价格透明、公正,避免过度商业化对游客利益造成损害;合理布局餐饮点,确保游客在游览过程中能够方便地找到餐饮服务点,减少因寻找食物而带来的不便。另一方面,实行灵活的管理政策,如允许游客自带泡面进入景区,但明确规定在指定区域如休息区内食用。
  “还可以增加巡逻人员,对游客食用泡面的情况进行监管,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同时引导游客到指定区域用餐,并增加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桶的数量,提高垃圾清运频率,确保景区内的垃圾得到及时处理等。”朱晓峰说。
  朱晓峰还提到,对游客来讲,去景区游览、消费时,除了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应自觉保护好景区环境。消费者在前往景区前可以合理规划自己的饮食需求,降低垃圾制造量。对于无法带走的垃圾,游客应将其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收集点,避免随意丢弃或倾倒。
  据《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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