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市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2024年10月24日 字数:363
  阳光讯(记者 向博 通讯员 唐丁 张曼)10月18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向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王某发出了全市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公正高效地保障了群众利益。
  不久前,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审理了胡某诉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约定王某向胡某履行欠款5000元。调解当日,法院向王某送达民事调解书并随案送达自动履行提示书。10月18日,王某向胡某支付了全部案款,高新法庭向被告王某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对王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诚信行为进行正向激励和评价。
  据悉,今年下半年以来,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在向当事人送达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裁判文书的同时,随案送达自动履行提示书,督促和提醒当事人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积极主动履行的当事人,及时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从而激励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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