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布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 “名特优新”认定全面启动

2024年09月06日 字数:486
  阳光讯(记者 韩冯盼)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分型分类、精准帮扶、阶梯培育、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和各相关市级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西安市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及认定条件》。5日起,西安“名特优新”认定全面启动,被“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网”标记为“发展型、成长型”的个体工商户,可对照标准自主申请进行“知名、特色、优质、新兴”个体工商户认定。
  据悉,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坚持政府引导、自愿参与、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分类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自主申报或者部门推荐,由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后,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认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于个体工商户名下,并进行标注和公示。其中,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之间不设数量比例要求。同一个体工商户只能认定为一个类型。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区县(开发区)内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最多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获得认定。自主申报时,个体工商户根据属地原则,登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完成自主申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完成走访核实、征求意见、信息公示等程序后,完成审核、认定和入库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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