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出8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2024年07月09日 字数:950
  阳光讯(记者 王怡纯)7月4日,陕西省人社厅官网通报称,陕西省人社厅联合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团省委等部门推出8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岁~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激励国有企业发挥积极作用,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统筹推动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政策,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人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保障青年灵活就业合法权益。
  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更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2024年起,全省每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4万个;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岁~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17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并为其购买每人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参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费补贴。
  实施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行动,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强化困难高校毕业生结对帮扶,制定专项计划,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针对性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
  加大就业权益知识普及,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通道,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审核,避免发布不合理招聘信息。  陕西推出8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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