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治保障
2024年06月26日
字数:1378
6月25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西安市举办了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平,陕西省委网信办网络执法与监督处处长刘延松,陕西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刘昊、儿童福利处处长任慧丽以及陕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教育执法处处长付仲锋出席,介绍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记者 王怡平
李平表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陕西现有未成年人791.68万人、孤儿374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031人、农村留守儿童5.3万余人、困境儿童21.89万人,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关爱有待加强,儿童保障范围有待提高。2024年5月3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出台,为我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
据悉,本次修订的《办法》共十章六十九条,属于实施性立法。在修改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目标要求,紧扣陕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聚焦家教指导、家庭暴力、心理健康、欺凌防控、防范性侵、网络沉迷等重点难点问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的相关内容作出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规定,把经过实践检验证明的有效措施,提炼、固化、上升为法规制度规范。
本次修订的《办法》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终身禁入制度,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以及其他未成年人教育和培训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录工作人员,须经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查询,对存在残害、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终身禁入。
刘延松在谈及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方面相关的措施时表示,近年来,全省网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各项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开展“清朗”“护苗”“暑期网络环境整治”“网络安全进校园”等专项行动,着力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办法》单设一章“网络保护”内容,要求依法加强网络内容管理,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在谈及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推动落实《办法》、构建学校保护相关工作时,付仲锋表示,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与教育两手抓,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落实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和优先保护,构建未成年人安全屏障。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重点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学习宣传,深入学习修订后的《办法》,确保教育系统的干部师生普遍知晓和理解《办法》精神;履行行业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和人身安全,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以及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预防校园性侵,推动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协同有关部门抓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抓好学校保护,学校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社会对学校保护寄予厚望。
记者 王怡平
李平表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陕西现有未成年人791.68万人、孤儿374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031人、农村留守儿童5.3万余人、困境儿童21.89万人,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关爱有待加强,儿童保障范围有待提高。2024年5月3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出台,为我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
据悉,本次修订的《办法》共十章六十九条,属于实施性立法。在修改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目标要求,紧扣陕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聚焦家教指导、家庭暴力、心理健康、欺凌防控、防范性侵、网络沉迷等重点难点问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的相关内容作出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规定,把经过实践检验证明的有效措施,提炼、固化、上升为法规制度规范。
本次修订的《办法》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终身禁入制度,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以及其他未成年人教育和培训机构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录工作人员,须经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查询,对存在残害、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终身禁入。
刘延松在谈及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方面相关的措施时表示,近年来,全省网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各项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开展“清朗”“护苗”“暑期网络环境整治”“网络安全进校园”等专项行动,着力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办法》单设一章“网络保护”内容,要求依法加强网络内容管理,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在谈及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推动落实《办法》、构建学校保护相关工作时,付仲锋表示,省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与教育两手抓,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落实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和优先保护,构建未成年人安全屏障。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重点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学习宣传,深入学习修订后的《办法》,确保教育系统的干部师生普遍知晓和理解《办法》精神;履行行业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和人身安全,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以及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预防校园性侵,推动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协同有关部门抓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工作;抓好学校保护,学校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社会对学校保护寄予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