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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告

2024年05月27日 字数:424
  许冠莉:
  根据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能源金融贸易区)工作部向本支队移送的《关于蔷薇溪谷小区C2区86号楼101室违法建设认定的函》(西咸能源金贸资规认函〔2023〕083号)记载,你涉嫌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区上林路南段以西的蔷薇溪谷小区C2区86号楼101室新建、改建、扩建城镇居民私房的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西咸金贸综执责停(改)通字〔2024〕第877号)和《调查(询问)通知书》(西咸金贸综执调(询)通字〔2023〕第265号),责令你于公告期满10日内对你私自加盖的违法建设予以拆除,且在5个工作日内来本支队接受调查(询问)。因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上述文书,故依法以公告方式进行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周元超 联系电话:18691731973
  联系地址:西咸新区渭水园小区19号楼能源金融贸易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