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森林派出所连续查处两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2024年04月16日 字数:400
  阳光讯(记者 李源 通讯员 张娟)榆林市榆阳区春季大风天气较多,为保障森林防火安全,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森林派出所在清明节期间持续加强对野外用火的严管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近日,公安榆阳分局森林派出所连续查处两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人。
  3月31日,叶某某在榆阳区古塔镇某村上坟点纸后,引发上坟区域林地内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150亩,林地内为樟子松、杨树等。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榆阳分局刑事拘留。
  3月29日,森林派出所接到榆阳区林草资源管护中心的电话,称榆阳区芹河镇某村发生了火灾。经过现场勘验和走访,民警确认系马某某上坟引发了火灾。经过鉴定,过火面积为43.29亩。马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榆阳分局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内,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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