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司法局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2024年03月18日
字数:391
阳光讯(记者 梁萌)2024年3月的第三个星期是西安市第十一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3月13日,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在秦保驿站(原水泉子村)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灞桥区司法局通过悬挂横幅、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该局充分利用此次活动,向群众解读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了秦岭保护相关案例,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人次,受益群众超过2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灞桥区司法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争做秦岭生态卫士,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活动现场,灞桥区司法局通过悬挂横幅、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该局充分利用此次活动,向群众解读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了秦岭保护相关案例,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人次,受益群众超过2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灞桥区司法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争做秦岭生态卫士,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