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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矛调中心“背靠背”调解方式为双方当事人化解纠纷

2024年02月08日 字数:464
  阳光讯(记者 侯菲)2024年1月22日,申请人刘某英、李某、李某宁来到长安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长安矛调中心)提出申请,请求解决其与被申请人陕西某某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长安矛调中心受理了此案。
  李某孝(系申请人刘某英的丈夫,申请人李某、李某宁的父亲)生前为陕西某某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雇佣的保洁员,2024年1月10日10时30分许,李某孝上班时间因身体不适晕倒,后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于当天12时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医学证明显示死亡原因为“院外心脏停搏”。双方就李某孝死亡的有关赔偿等事宜发生争议。
  长安矛调中心初步了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情况后,调解员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提交证据后,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对于涉案工亡所涉及死亡的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分别进行计算。在长安矛调中心的组织下,同双方进行意见交流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性调解协议,确定赔偿金额为52.8万元,并前期支付5万元作为丧葬费。双方共同申请,于1月31日经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当场履行4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