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委文明办被表彰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2024年01月25日 字数:566
  阳光讯(记者 韩建军 通讯员 汪奕)近日,山阳县委文明办被表彰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这是继山阳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023年被省委文明办表彰为先进单位后的精神文明建设又一殊荣。
  山阳县委文明办创新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深化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等活动,先后有1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0人荣登“中国好人榜”,37人荣获“陕西省道德模范”、上榜“陕西好人榜”,121人获市级道德模范、“商洛好人”等荣誉。
  山阳县委文明办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巩固提升工作,实施“十大文明”系列活动,将主城区划分成31个片区,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各单位负责,强化督查评比,提升全民文明素养,使县城文明程度大幅提升,设立“创文进行时”专栏,播发宣传报道100多期;加大各类文明单位创建力度,山阳中学、山阳二小获评“全国文明校园”,山阳农行创成全国文明单位,建成高坝店镇石头梁村、漫川关镇万福村2个全国文明村,16个省级、165个市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山阳县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乡村振兴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深入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活动,评选“十星文明户”“五美庭院”“好公婆、好儿媳”等,形成了崇德向善、和谐向上的村风民风;持续深化移风易俗、涵养乡风文明,打造“道德超市”示范点,举行镇办书记说唱移风易俗活动,有效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养薄葬、封建迷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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