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1

长安区司法局五台司法所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2024年01月19日 字数:382
  阳光讯(记者 侯菲)1月17日上午,长安区司法局五台司法所联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闫亚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讲解了刑事犯罪案件适用非监禁刑的原则、条件、结果,提醒矫正对象要珍惜适用非监禁刑的机会,遵守法律规定。
  长安区社区矫正科科长张晗对近期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因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两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告诫大家要珍惜机会,接受司法所的监管,顺利解除社区矫正。
  派驻警察赵全伟以《警钟长鸣、心中有戒》为题,从身份意识、服刑意识、法律意识等3个方面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法治意识,保障辖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