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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支持起诉“力度”彰显榆林检察“温度”

2023年12月06日 字数:1563
  ■记者 李源
  近年来,榆林市检察机关按照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安排,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依法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维护弱势群体及其他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切实彰显了榆林检察“温度”。
  据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任学军介绍,2022年4月至2023年10月,榆林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82件,其中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32件、家暴妇女纠纷2件、未成年人抚养纠纷4件、社会保险待遇纠纷1件、婚姻纠纷5件、商业预付卡纠纷7件、财产保险纠纷4件、侵权责任纠纷16件、监护人责任纠纷1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6件、不当得利纠纷1件、合同纠纷2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1件,目前已办理69件。其中,诉前和解12件,涉案金额292.4万余元。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48件、司法救助4件,涉案金额9万元。
  凝聚工作合力
  打牢支持起诉工作基础
  一是注重机制建设。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及12个基层检察院均与人民法院、妇联、残联、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明确了支持起诉的概念、案件类型、线索移交等工作,其中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之间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业务数据情况及支持起诉工作推进情况,并与榆林市人社部门进行工作交流与座谈,为支持起诉工作的规范开展及线索收集奠定基础,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强化内外协作。对内,与刑事、公益诉讼、案管、控申等部门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对外,与司法行政、劳动监察、律师事务所、民政、残联、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确定联席会议制度,畅通线索移送、法律援助等渠道,不断开辟支持起诉新领域。三是深化检察宣传。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介载体,采取送法进社区、进校园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对检察机关已经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用心讲好检察故事,扩大民事支持起诉的社会知晓度。
   践行司法为民
  提升支持起诉工作实效
  一是突出重点、整体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以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保护等民生领域为重点,持续推进协助农民工讨薪,有效救济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32件,帮助92名农民工讨薪307.8万余元。二是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支持起诉阶段主动引导和解,支持起诉后加强与法院的配合协作,积极促进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检察和解12件,涉案金额292.4万余元,在审判阶段调解23件,涉案金额47.8万元。三是全程跟进监督,确保支持起诉效果。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后协调人民法院对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法院作出判决后,持续关注案件执行情况,确保支持起诉效果,结合办理个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升综合整治效能,全市检察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
  创新办案模型
  传递检察“温度”
  一是优化检察服务。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案件做到每案及时接待、及时办理、及时答复,针对当事人收集、固定证据材料意识不强等情况,依法运用调查核实权开展调查,引导、协助搜集证据。二是创新办案模式。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帮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建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办案模式,对因案致贫、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积极申请司法救助,建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办案模式,支持起诉案件开展司法救助4件,向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9万元。三是拓展案件类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依法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妥善办理果农支持起诉案、涉农中小企业支持起诉案,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帮助受灾农民和企业获得保险理赔款22.5万元,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