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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

2023年11月24日 字数:719
  阳光讯(记者 熊玺)11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向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铜川市、商洛市、延安市,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甘肃省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河南省三门峡市等四省十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倡议,共同签署《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启动执行联动合作机制。
  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执行联动合作机制包括委托执行、协助执行、执行协调、资源共享等事项,明确了委托查控财产的范围、办理时限以及异地司法拘留、清场腾迁、财产扣押的协助执行和安全保障义务,畅通了财产处置权移送、参与分配等执行争议的协调渠道,拓展了信息化共享范围。此次构建区域常态化执行协作机制,强化了关中平原城市群区域间执行联动建设,有助于共同打造关中城市群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关中城市群经济高质量发展。
  签约仪式上,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天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利,渭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贺世辉,宝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尤青,三门峡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常晖,运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军分别致辞。
  最后,赵雷代表西安中院发出了三点倡议:一是在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上集聚合力、协作共赢,通过规范委托执行办理流程,充分利用线上委托执行,切实发挥跨域执行联动机制的乘数效应;二是在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上继续拓展合作领域,着重在信息共享、案例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辟合作新模式,强化数据联通,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法院系统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强化跨域指挥、协调功能的执行指挥体系建设;三是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上常态化沟通互动,依托各自优势,分享在执行机制改革、执行队伍建设、执行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创新经验,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