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发出首份《行政复议意见书》

2023年09月01日 字数:365
  阳光讯(记者 侯菲)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作用,近日,长安区司法局与某行政执法部门联合举行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专题座谈会。
  会议通报了该部门2023年1月至8月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综合情况,围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难点问题研判并提出对策,还针对该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其制发了《行政复议意见书》。这也是长安区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发出的首份《行政复议意见书》。
  《行政复议意见书》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行政复议期间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是行政复议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既指出了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又能指导行政行为,防止行政机关在以后的执法过程中犯相同错误,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