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8月启动 届时普查人员将到访采集清查表信息
2023年07月27日
字数:578
阳光讯(记者 韩冯盼)记者26日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从8月份开始。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工作将于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请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普查对象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8512113。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工作将于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上门采集清查表信息,请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普查对象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85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