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 持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2023年02月16日 字数:1139 浏览量:
  阳光讯(记者 刘珺)2月15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关于陕西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
  会上,陕西省委科技工委委员、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军介绍,去年3月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我省在75家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构建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新体系,有效破解了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缺钱转”的难题,激发了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有力支撑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典型经验做法获得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据了解,近期我省在全面总结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聚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不会转”“转得慢”等问题,力促“转成功”“快转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印发了《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共10个方面27条,努力形成“小切口大突破”的放大效应,持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王军表示,今年出台的《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是在全面总结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聚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不会转“”转得慢”等问题,力促“转成功”“快转化”,仔细把握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吸纳借鉴北京、上海、安徽、山东等外省市经验做法,形成了涉及10个方面27条举措的《十条措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一是政策举措新。《十条措施》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交易定价难等操作层面的问题,提出了“先使用后付费“”权益让渡”“先投后股”等创新性举措;针对横向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管理难等问题,提出了依托秦创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技术托管”平台,或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依托现有技术转移机构两种方式,破解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和投后管理难题。
  二是内容涵盖全。《十条措施》涵盖了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资金支持、全周期孵化服务等举措。资金支持方面,可申请“先投后股”“三项改革”专项资金、不同阶段金融资金等支持;孵化转化方面,提出加强“三器”建设、“技术托管”等措施。
  三是激励力度大。《十条措施》提出进一步加大对专利许可、科转项目、科技经纪人等激励措施。通过“以演代评”机制,给予科技项目支持,给综合试点单位下放评审立项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科技经纪人奖励支出等。
  四是联动部门多。《十条措施》制定过程中,得到了教育、财政、审计、税务、工信、发改等多个政府组成部门以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支持,有利于通过多部门联动,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确保政策落实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