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公安局对非法出借银行卡的违法行为人开出“反诈罚单”

2023年01月17日 字数:450 浏览量:
  阳光讯(记者 张京)1月12日,周至县公安局依法对非法出借银行卡的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男,23岁,周至县哑柏镇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这是自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周至县公安局首次依照该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近日,周至县公安局哑柏派出所接县局反诈中心下发指令称,其辖区某村张某某名下的银行卡涉嫌帮助网络诈骗分子进行资金转移,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并非法获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接到指令后,哑柏派出所民警迅速进行调查核实,于1月12日在张某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查,张某某在明知个人名下的银行卡不得出租、出借、买卖的情况下,将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出借给网络诈骗分子,多次帮助诈骗分子“走流水”收取涉诈资金,用于诈骗后的资金转移,其涉案流水达47000余元,皆为诈骗分子的非法所得,张某某从中获利了1000元。
  经查,张某某对其出借银行卡从中获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周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涉及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正在进一步深挖中。